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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可抵扣项目能进一步降低上海企业税负

2018-02-22 09:10:0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在我国经济换挡转型期间,企业家和部分学者不断提出企业税费负担过重。万得研究报告显示,2016 年全国省市的生产税比重集中在13%~20%,其中云南、上海、陕西和广西增加值税负率分别为20.26%、20.01%、19.68%和19.24%。我们初步调研和搜集整理信息后发现,目前上海企业的税收负担存在以下问题:上海企业因行业不同产生税费负担存在差异;部分中小型企业因为信息不对称、申报程序复杂、税收优惠政策缺乏长期性等原因,而放弃了申请优惠政策。

目前已有资料显示:传统行业税费负担率较高;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领域;所有权结构不同导致同一行业的企业税负不同。企业成本进而会影响到企业竞争力,降低投资吸引力。根据以上问题,我们选用了国泰安数据库(CSMAR)2010年~2016年的年报数据,在剔除了农业类、金融保险类、综合类、ST类上市公司后,保留了具有完整数据的147家上海的上市公司,分别就流转税税负、大口径综合税负、小口径综合税负等三项指标初步考察了上海上市公司的税收负担情况。

处于第二、三产业的上海企业承担的流转税税负差异显著

(一)第三产业的上市公司承担的流转税税负较高。

企业流转税税负是指企业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企业在交易环节产生的应交税金。这一指标衡量的是企业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缴纳的税收和附加。对以上147家企业的相关数据整理后发现,处于第二、三产业的上市公司的流转税税负差异显著。处于第二产业的上市公司近7年的税负在1%左右,相对稳定;处于第三产业的企业税负则在3.01%~3.92%区间内,始终高于第二产业的上市公司。可喜的是自2010年最高3.92%一直下降到了2016年的3.01%。这应该是随着增值税由生产性改为消费型后,继而增值税扩围、全面营改增后的效果。

(二)第三产业的上市公司综合税负显著高于第二产业的企业。

关于企业综合税负的衡量标准较多,我们选取了两个认可度较高的指标——大口径综合税负和小口径综合税负。大口径综合税负,是指企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与所得税费用之和占企业总收入之比;小口径综合税负,是指企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与所得税费用之和占利润总额之比。其中小口径综合税负与世界银行衡量各国总税负的指标比较接近,有利于比较企业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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