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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共同财政事权划分改革重点:与百姓利益最密切的被首先纳入

2018-02-09 18:00:5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哪些老百姓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中央政府也要承担责任?

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揭开了答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18个事项被敲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即这些基本公共服务不仅地方政府需要花钱担责,中央政府也是如此。

这18个事项分别是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残疾人服务;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

并非所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都被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此次将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现有管理体制和政策比较清晰、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以人员或家庭为补助对象或分配依据、需要优先和重点保障的18个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首先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院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这次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具有福利性质,跟老百姓利益最为密切,因此率先将这些领域进行改革可以让人民更有获得感。

对比2017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文件,下称9号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公共文化体育等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并未纳入上述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这次改革不是涉及所有的财政事权,更不是所有的事权,而是限定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共同财政事权。改革以与“人”最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为突破口,体现了中央关于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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