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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改革产权制度支撑乡村振兴

2018-02-06 09:31:0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乡村振兴正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方向。在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发布,继续聚焦“三农”问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之所以要振兴乡村,是基于中国“三农”问题现状。近年来,在中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提升之际,农村日益空心化,不少地区的村庄出现衰败迹象;农民成为城市劳动力的来源,收入主要依靠进城务工。

中国乡村之所以在经济崛起时出现衰败迹象,一定程度上是产权制度阻碍了发展,让资源难以成为资产。此番《意见》亦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列为重点之一,提出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

中国地大物博,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据农业部调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目前账面总额为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大量的集体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为以土地为主的产权制度完善后,农村土地可以进行集约式发展,有利于将平原地区建设成为机械化为主的现代农业,山地、丘陵则可集体种植经济作物,由此提升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和解放农村劳动力。

实际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近几年一直在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2014年审议通过后,2015年和2017年先后在100多个县区开展为期2年的试点。农业部近日亦宣布,今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将在条件成熟的省率先探索,同时选择50个地市开展整市试点,将试点县市区扩大到300个,并依托试点经验,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承包地以外的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家底,搞清楚权属关系。

从试点情况看,占有权和收益权落实较好,但有偿退出、抵押、担保和继承权的探索实践还不够,与农民的期望仍有差距。

因此,改革力度还需加大。以农村“三块地”为例,一般认为宅基地和耕地是农民最后的保障,因为农民大多没有养老保险,一旦农民在城里难以生活时,至少可以回农村种地。但在改革开放四十年后的今天,中国早已不是农耕社会,2016年第一产业占GDP比重已降至8%水平,且农林牧渔大部分产值依靠农业现代化。此时,可通过宅基地入市、宅基地整治盘活等方式,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坚持依法自愿、合理补偿、集约利用、用途管制原则,推进建立符合农民合理需求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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