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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于2月5日签署《合并协议》

2018-02-06 09:29:1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中国神华公告称,于2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通知,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已于2018年2月5日签署《合并协议》。集团合并的实施尚需履行必要的程序以及获得其他有权机构必要的批准、核准及同意。集团合并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同时,*ST平能也于5日晚间公告,接到实控人国电集团的通知,国电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已于2月5日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上述合并事项完成后,公司实控人将由国电集团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此外,还有龙源电力国电科环也发布了相同公告,2018年2月5日,公司获其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国电集团已于当日,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此次合并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国电集团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编辑:李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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