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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入千万成历史,但挖矿、搬砖……比特币产业链还在发烧(5)

2018-02-05 09:19:4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而美国银行此举还有另外一个意图,即为了遵守反洗钱相关法规,防止一些非法分子盗窃客户信用卡,然后直接购买数字货币。

此外,芝商所(CME)近日也明确了不再继续推出数字资产衍生品。芝商所CEO表示,眼下并没有推出比特币之外的其他加密货币衍生品。

近日,香港特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香港证监会附属机构投资者教育中心,联合展开了关于ICO(首次代币发行)及加密货币的公众教育活动,帮助公众正确和更全面地了解参与ICO及加密货币买卖的潜在风险。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对第一财经称,媒体对于ICO以及加密货币的报道,主要围绕价格暴涨暴跌,反而令投资者对加密货币的兴趣增加,但实际上,很多投资者未必清楚加密货币的本质以及背后的潜在风险。

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称,尽管ICO的形式与IPO类似,但是目前并没有受到监管,参与ICO的初创企业没有盈利、收入及营业记录,而且ICO并没有资产作为支持,很难进行估值。另一方面,ICO会附有一本白皮书,里面阐述该项目的概念、技术、前景等,但这些白皮书通常涉及很多专业术语,让普通投资者很难看懂,也没有独立第三方客观审核这类白皮书的真实性,这对投资者将会造成很大的混淆。

早在2017年9月,香港证监会曾发出通函,称如果ICO所涉及的数码代币符合”证券“的定义,就该类数码代币提供交易服务或提供意见,或者管理或推广投资数码代币的基金,都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从事”“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或机构,不论是否处于香港,只要其业务活动是以香港公众为对象,便须获香港证监会发牌或向证监会注册。

不止是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加拿大、美国和日本对于ICO都在去年开始收紧了监管的篱笆:加拿大证券管理局(CSA)在去年8月发布了关于ICO代币发行的通知,ICO需要参照加拿大证券法规监管加密货币发行;去年7月,美国证监会则声明,ICO代币可能会被视为证券,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并提醒投资者谨慎投资,而日本在去年3月,要求从事虚拟货币买卖和虚拟货币间交换业务的公司需登记申请并提供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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