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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盾股份董事长周建灿坠楼背后:公司未替其担保,债权人上门(2)

2018-02-02 09:49:17      参与评论()人

1. 金盾股份和金盾集团是两个平行主体,大股东都是周建灿。

王淼根表示,上市公司全称为“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集团”)”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同一个大股东,即周建灿。

王淼根还称,目前周建灿个人目前工作重心主要在金盾集团那边,在金盾股份周董只是财务投资者,在公司成立之初大家约定周董作为财务投资者不参与任何经营管理,公司创立时,周董事长控股51%股份。

“公司发展至今,包括2014年底上市,我们的战略规划及重大决策都是以我为主的团队在经营管理,包括2017年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两个军工产业的标的也是以我为主的实际经营团队来主导的”,王淼根称。

2. 周建灿父子质押股份暂不存在平仓可能

1月31日晚,上市公司金盾股份披露,周建灿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纯合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913.90万股,已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3%。

王淼根表示,“周建灿是自然人股东,质押股份是个人行为,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暂时不存在平仓风险”。

3.为何质押信批不及时

根据2017年11月28日金盾股份公告称, 周建灿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纯合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16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4.5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58%。

但周建灿出意外当晚,金盾股份才发公告称,其质押的股份已经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3%。

对此,有媒体质疑大股东股东质押一直未被披露存在信批违规的问题。

对此,金盾股份方面解释称,由于周建灿董事长未及时履行义务,在股份质押后2个交易日内通知到公司董事会,因此他最后的2笔质押并未及时公告。公司证券部在周董事长逝世后,彻查公司股份质押的详细情况,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了解到有这两笔质押,并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在当天的公告里进行了披露。

4.上市公司没有给金盾集团做担保

王淼根称,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给金盾集团担保的情况。两家公司产业、地理位置、资产财务都是独立的,股权上也不存在直接关系。上市公司是必须要独立的。

5.周建灿不存重复质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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