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支持各地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中,不再存在“撒胡椒面”“吃大锅饭”的现象。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采取按因素法切块方式分配的办法,对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江西、浙江、重庆3个省市给予了奖励。
与此同时,对空气质量改善排名靠前的河北、山东省给予资金奖励,对部分未完成任务的省份扣减了财政补助资金。
“专项资金均采取按因素法切块方式分配,由地方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支持重点,统筹用于最需要的领域;逐步建立起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大气、水环境质量考核结果安排资金。”在最新出版的《行政管理改革》(2018年第1期)上,财政部副部长刘伟撰文说。
据财政部公布的统计数据,近年来,国家设立大气、水、土壤专项资金,资金规模逐年增加。2013年设立大气专项,预算安排从2013年的5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20亿元;2015年设立水专项,2017年预算安排120亿元;2016年设立土壤专项,2017年预算安排112亿元。仅2017年,这三个专项合计预算安排352亿元。
刘伟介绍,在资金分配格局上也进行了优化。大气专项重点解决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向雾霾问题最为严重和突出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倾斜。土专项重点强化对基础性、支撑性的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支持。水专项按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地下水保护和治理等工作任务量的因素进行分配,加大对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区,长江、黄河流域治理的支持。特别是近年来集中加大了对水质良好湖泊保护的支持力度,纳入支持范围的77个湖泊水质类别总体保持并提升。
2017年7月29日上午,安徽省合肥市巢湖边两位工人正在清理湖面杂物。摄影/章轲
此外,中央财政还加大了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均衡性转移支付按照各地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的差额进行分配。标准收入根据工业增加值等指标测算,标准支出选取总人口、可居住面积等因素测算,并增加了海拔等环境指标,因此现行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测算已经体现了生态环保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