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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独董刘姝威第二击:谁有权力延长资管计划清算期?

2018-02-01 09:05:5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1月31日早间,刘姝威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再度发文,称钜盛华作为委托人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达到2倍,属于高杠杆资金。这部分违规资金正是目前金融市场着力清理的。今日早盘,万科A开盘报价36.61元,涨幅0.69%,随后股价震荡下滑。

刘姝威表示,宝能投资的《澄清公告》称:“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相关方”是谁?没有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谁有权力“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这些行为符合哪些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什么没有依法公告“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甚至连万科管理层都不知道,直到公开信发表后才被迫透露。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胆量?

昨日,刘姝威以万科独立董事的身份发出一封名为《给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的信》的公开信。信中表示,证监会应要求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管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前述七个资管计划合计约持有万科股份的6.88%。盘后,万科A发布澄清公告称,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七个资管计划已于2017年11月份和12月份分别到期。经过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各方已就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九个资管计划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就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相关事项做出了约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刘姝威进一步提到,2015年时,宝能和浙商银行将82.9亿元作为劣后级资金用于9个资产管理计划购买万科股份的10.34%;将86.4亿元用于受让四家企业持有前海人寿的股份。然后,四家企业将86.4亿元全部转入宝能投资。

此外,刘姝威还提到,截至2017年9月,钜盛华控股的深业物流为宝能、钜盛华及其关联企业的债务合计97.71亿元提供担保,其中部分债务用于资产管理计划,购入万科A股票。

刘姝威的《防范金融风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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