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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监管发文:砍断灰色二维码交易链条 | 愉见财经(3)

2018-01-30 09:21:5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但线下商户多如牛毛,一家一家拓展显然耗时耗力,且需要极其庞大的团队。巨头们流量定江山,对待太“重”的业务链条,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外包模式:交给各合作代理商。只是这些实际接触了结算资金的、扮演着收单角色的代理商中,存在着不少“无证机构”。

从用户的视角来看,我们在一些小店小铺扫移动支付巨头的二维码收单码(包括主扫或被扫模式),或是小餐馆贴在桌上的那些用于点菜付费的二维码,据知情人士估算,其中9成以上均遁入了“外包收单+二次清算”的灰色链条。也就是说,我们扫码的交易信息从手机APP传至商户后,并非直接上送给移动支付巨头们,而是首先去了外包商那里;而清算的资金链条从上至下正好相反,但也同样会经过这些外包商。这也是为什么不少用户在扫码时会识别或跳转诸如“收钱吧”这类支付平台。

“这些代理商就像是清算流程中的‘二房东’,有些‘二房东’会在当中截流资金,搞个T+2、T+3……再把资金结给商户,他就在当中吃资金沉淀的利息或做理财,个别‘二房东’甚至发生了卷款跑路。”一名接近监管的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屡见最后收不回资金的商户去监管部门信访。

“持牌收单机构除了申牌时就经过了资质审核,此后还要接受日常监管,比如要定期给属地管理的央行分支机构上报材料、接受监管定期‘家访’等;而无证机构则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该人士并称。

这一点,是本次监管密集发文的整治重点之一。217号文全文重点就在于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在2017年12月底前通过持证机构自查是否有与无证机构的合作,并自断接口;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央行分支机构组织检查。

296号文也明确了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二维码付款服务的,应当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

没牌照的,不是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

交易链条与财技

如果外包商是持牌收单机构,这样的链条是否合规?答案也是否定的。央行早已有文明确,支付机构之间是禁止直接连通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支付机构之间不可相同,那就在中间架一道“通道”、借一个壳。“支付‘直行道’”系列上篇中提及的民生银行厦门清算中心、中信银行深圳相关业务部门等商业银行的蹊跷角色,正在于此,他们把移动支付巨头的接口放给下游各收单机构,以便让商户有聚合支付可接入,而他们本身却实际承担了跨行跨法人机构的清算职责,接近于清算组织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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