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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宅地供应渠道,11城市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方案获批

2018-01-26 09:13:1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除了北京和上海早有推进外,官方信息显示,另外11个城市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方案近日获得两部委的联合批复。自去年8月开始启动的这项试点工作正在进入加速通道。

丰富住宅用地供应渠道

国土资源部25日发布的信息显示,国土部与住建部1月16日已经联合下发《关于沈阳等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原则同意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去年8月底,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土部会同住建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和上述11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两部委称,此举还将有助于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有助于丰富农村土地管理实践,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

利用集体土地建租赁房并非新鲜事物。早在2011年,北京就已经向中央部委申请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经国土部批准首批开展利用集团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城市。

从2011年起,北京先后在朝阳区平房乡、海淀区唐家岭、温泉镇351地块、昌平区北七家镇等5个集体土地地块开展了租赁住房项目试点,建设租赁住房1.28万套。

上海也早在数年前就已进行了相关探索,并在部分区域进行了集体土地建租赁房试点。

因此,在上述13个试点城市中,外界更关注其他11个城市何时能推出相关方案,并如何实质性推进这一工作。

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此后,中国楼市供给侧改革的推进明显提速。国土部部长姜大明15日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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