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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红人”杨志伟涉嫌传销,眉山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8-01-26 09:13:16      参与评论()人

1月25日,澎湃新闻从四川眉山警方证实,共享经济“红人”杨志伟因涉嫌传销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前眉山警方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针对有群众举报杨志伟等人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经查,杨志伟等人虚构“中国共享经济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副产品交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成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在全国各地注册数百家无经营实体的空壳公司,大肆发展下线会员牟取暴利。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眉山市公安局已依法立案,并于近日对杨志伟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实上早在2017年5月,杨志伟利用四川鑫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四川兴鑫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主体,打着“国家共享经济创新示范中心长沙运营中心”名号在湖南长沙从事传销活动而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当时采用的传销模式和此次四川眉山警方查处的内容一模一样。

在杨志伟的宣传中,他是中联影视的总裁,中联影视、中铁二局、裕澍控股集团等央企或民企作为参与主体混合投资、启动、参与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而中联影视称其并不是公司总裁,此事与中联影视无关,上述公司均否认参与“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甚至“没有听过这么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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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伟是谁?

从过往的媒体的报道中看出,杨志伟是共享经济的“红人”,曾在一些房地产论坛中提过通过共享经济解决房地产去库存的观点,其身份一般是中联鑫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负责人、鑫圆共享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联影视总裁等。

从目前网络上找到的关于杨志伟的宣传资料中,那是“10个万达集团+10个阿里巴巴”也干不过他一个人,不过这些宣传基本是造假或者移花接木。

举几个例子,首先,宣传中称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建设方案由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调研和编制,但记者查询了发改委网站,并没有该机构的介绍,同时发改委高技术司在2017年4月曾专门发过一个声明,该声明称“近期我委接到有关机构和个人反映,有单位声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所谓的‘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在此,我委严正声明:我委从未批准成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也未参与企业任何经营活动”。

关键词:传销共享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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