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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公告前泄露重大信息 步森股份遭深交所监管函

2018-01-24 14:24:2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今日(24日),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步森股份)实际控制人赵春霞因违规透露、泄露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被深交所出具了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9号)。

监管函显示,2018年1月10日,赵春霞作为步森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答了关于公司股价闪崩、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接近警戒线、公司改选董事会失败、公司经营计划等问题。1月19日,步森股份就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

深交所指出,赵春霞在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之前以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方式透露、泄露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8条、第2.14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2.30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股票今日复牌后继续跌停,已连续第五日跌停。

编辑:罗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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