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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剩产能置换知易行难 | 峰言风语

2018-01-24 09:15:0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数年调控,过剩行业的产能却突飞猛进,陷入了“越淘汰越过剩”的怪圈。

最近几年,钢铁、电解铝、水泥和玻璃行业的产能过剩状况并没有很大改善。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产能过剩的原因既有体制因素,也有市场因素。治理产能过剩并不意味着要从金融支持、社会资源投入各方面来进行限制,更不是要全面紧缩或一棍子打死,而是要扶优扶强。

扶优扶强就是用先进产能来代替落后产能。从这一点来看是与目前大力推行的产能置换的内在逻辑一致的。

所谓产能置换,本质上是先进产能对落后产能的置换,是对钢铁产能过剩区域产能的一种置换;具体来说,就是将一个地区的部分钢铁产能转换成其他产能,或将一个地区的部分钢铁企业转换成其他产品企业,而不是简单地关停了之。

目前,过剩产能行业的去产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修订后的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显示出去产能的决心,新一波的冲锋号已经吹起,引人关注的是,此次对于钢铁产能置换范围,《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提出了“6个不得”——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不得用于置换。

这“6个不得”被称为“一票否决”项,即触及其中任何一条一律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这毫无疑问显示出政策的刚性,然而成效几何还需时间来检验。

首先就是如何简化程序。产能置换这一名词并非第一次提出。过往在实际工作中,产能置换的程序太多:要关停产能,要先公示,完了之后要经当地部门、政府确认,再报给工信部,公示后再落实到是等量置换还是减量置换。

完成了所有的手续,先进产能投产可能错失了时间,“黄花菜”都凉了。

政策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归根结底还是没有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本质上讲,产能置换政策出台,是市场化治理的重要进步,降低行政手段,倾向于市场化手段淘汰产能,在控制产能增长前提下实现产业升级。如果能够让产能置换形成符合兼顾企业利益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流动市场,那么无疑将会是多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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