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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将会如何影响房价?(2)

2018-01-24 09:11:34      参与评论()人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非房地产企业自有土地“作为住宅用地”,是否意味着可以作为商品房开发用地?能否开发商品房对外销售?

对此,专家认为不可过分乐观。姜大明部长的表态中强调了两个前提:“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因此,非商品房开发用地建设商品房对外出售的可能性不大。且无论从现行的法律法规,还是从目前各城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来看,短期内彻底打破地方政府对商品房开发用地的高度垄断,还不太现实。

“过去很多企业有使用权的土地,比如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条件下,将来有可能可以转变成出租房,不是保障房,更不可能是商品房了。”张大伟分析称。

在1月15日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分组讨论中,浙江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谢建华说:目前,城市住房用地供应单一,主要是公开招拍挂出让。下一步,要探索多种方式供应,如协议出让、行政划拨等,而核心则是要厘清分类,依据保障类、市场类、长租型进行供应,要探索住宅多结构形式供应。而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将能够提供更多租赁住房给买不起房子的人居住。

房改前集资建房形式或将再现

政府不再垄断住房用地,盘活非房地产企业自有土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贯彻中央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一项基础性的土地制度变革。

哪些主体会加入到住宅供应的队伍中来?

在专家看来,“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还包括集体经济组织、非开发类的相关企业、个人以及以持股方式持股的金融投资公司等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其中,国有企业用地的开发备受关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对过去很少被提及用于住宅用地的国有企业工业用地,不排除一些大城市在土地增量市场有限的情况下,会积极盘活此类存量土地,为商品房、保障房、共有产权房、租赁住房的“四元产品线”提供更有保障的土地供应。

事实上,利用国有企业自有用地建设住宅此前已有先例,但主要是提供保障性住房。

2013年10月,北京推出自住型商品房,并提出年底供应2万套的目标。当年11月,北京市规划展览馆展出了北京第一批自住房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7个项目分布在朝阳、丰台、昌平、海淀,基本都是靠国企自有用地建设。

关键词:土地改革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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