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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总经理由任命改为提名,凸显国企改革新变化(2)

2018-01-23 09:22:43      参与评论()人

2018年1月15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传出的最新消息显示,2017年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取得突破性进展,企业市场化基础进一步筑牢,中央企业及子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基本完成。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不是追求形式上有变化,从政府管理的企业变成有限责任公司,是要在运行机制上做出实际改变。"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表示,公司制有利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通过公司制改制,有助于促使国企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从而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深入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更好发展。

李锦认为,"以管资本为主"正成为国资改革的突破口,国资委通过授予经营权,从而让企业更好地进行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公司制的建立为授权经营体制创造了条件。国资委发布"11家央企80位领导人员职务变动"透露出一个重大变化,改制后的央企,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出资人代表,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委直接任命;对于公司总经理,国资委只是提名人选,授权给公司董事会任命,而非直接决定任命。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近日也强调,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关键在于通过不断地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18年要推动央企集团层面全面建立规范董事会,增强董事会决策能力和整体功能。探索建立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方式,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原标题 央企总经理由任命改为提名,凸显国企改革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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