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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关注住宅供地新政,官员呼吁出台操作指南

2018-01-18 09:27:2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近日,官方有关房地产供地制度改革的言论引来众多讨论。但是,改变政府作为居住用地唯一供应方的现状并非一件易事,需要加大理论、法理研究和实践探索力度。

日前,已有地方国土官员表示,有了新政策,还切盼“新规程”——规程是指导地方操作层面的指南,有了规程,地方才能有所适从。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5日说,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过去多年来,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是商品房住宅土地的唯一来源,地方土地财政依赖房地产依赖土地招拍挂,热点城市土地价格因稀缺性造成逐年上涨,房价也时常大幅波动。

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所谓多主体供应,其含义一是多主体供应住房,其二即是多主体供应住房土地。哪些主体能供应居住用地?按照国土部描述的政策方向,盘活非房地产企业自有土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是两个大渠道。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上月曾介绍,北京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全社会支持参与住房保障工作,不断拓宽保障房筹集渠道,多主体供给,形成了广泛合力。其中,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目前已建设约12万套。

克而瑞地产研究16日发文称,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原有大量的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使用权人的合法利益能够保障,可以减少政府拆迁、收储再出让环节的社会矛盾,提高这些低效土地使用权人参与盘活存量土地二次利用的积极性,有效缩短土地供应周期;与此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以提前介入土地转性开发,降低土地成本,能够起到平抑房价的积极作用。

但国企利用自有地建房的举措也始终伴随着争议,其是否为新一轮的国企福利分房潮,各界人士对此还多有不同意见。

另外一个供应主体——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建租赁房试点,目前官方仅限定于13个城市,业界对此举能实际发挥的影响力存在一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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