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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数据造假动机是什么?政绩、利益、监管缺位(2)

2018-01-17 14:48:1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然而,财政数据造假可以得到一部分资金支持,但同时也可能会失去一部分资金。

地方通过虚增财政收入,掩盖了真实的财政收支矛盾,也会导致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减少。比如,此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回应辽宁省财政数据造假时说,这影响到中央对辽宁省的转移支付规模,降低了市县政府可用财力和民生保障能力。

预算编制方法不当,也成为财政数据造假的潜在驱动力。

财政部驻湖南专员办一篇文章分析称,部分地方财政收入预算编制一直采用的是基数比例法,即以上年财政收入实际完成数为基数,按照上级下达的增长率考核指标来确定本年的收入计划,该方法将当年一次性、超常规及政策性收入等纳入下年度增长基数,势必导致收入预算脱离地方实际,在经济快速下行的背景下,一些经济不发达、财源匮乏的地区,依靠挖潜无法完成收入预算,只能采取空转的模式虚增财政收入。

监管不到位,处理、处罚对地方难有实质性的触动,也是地方财政数据造假难以根治的原因。

上述湖南专员办文章分析称,监管存在死角,外部监管没有常态化,审计署审计监管滞后,部分县(市)很多年遇到一回,风险成本偏低;同级政府内部监管流于形式,部分地方审计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反映出了很多有关收入质量方面的问题,但整改或追责力度不够。

关于造假很难根治另一个原因,上述文章称,违规问题处理、处罚震慑效果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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