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央行:严格扶贫项目贷款审批,避免假借扶贫名义违法违规举债

2018-01-16 09:23:58      参与评论()人

《意见》指出,要加强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再贷款管理,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扶贫再贷款倾斜力度,到2020年,力争每年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再贷款占所在省(区、市)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改进完善差别化信贷管理,合理调配信贷资源,优化调整内部授权与绩效考核,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综合确定贷款额度,更好满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合理融资需求。加强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全力做好深度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继续发挥经理国库职能,拓宽国库直接支付惠农资金种类和范围,完善贫困农户直接补贴机制,保障各类补贴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适时开展国债下乡,为深度贫困地区农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投资渠道,提高财产性收入水平。

《意见》强调,要拓宽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渠道对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加快审核进度,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减免挂牌初费。对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扶贫票据、社会效应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实行会费减半的优惠。创新发展保险产品,提高深度贫困地区保险密度和深度,到2020年底,实现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群医疗补充保险广覆盖,政策性农业保险乡镇全覆盖。

《意见》明确,要加强深度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建设。优先下沉深度贫困地区金融网点,提升网点覆盖面,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助农取款服务在深度贫困地区行政村全覆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全面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到2020年实现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大力发展信用贷款业务。优先实施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2020年以前实现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金融宣传教育全覆盖。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机构业务行为。严格扶贫项目贷款审批管理,避免假借扶贫名义违法违规举债融资上其他项目,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1234...全文 5 下一页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