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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中央环保督察将关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2018-01-10 09:29:2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今天(1月9日)表示,各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将被纳入中央环保督察的范围。

同时,环保部也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相关业务指导部门,推动解决各地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在环保部今天举行的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视频会议上,黄润秋表示,环保部还将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保障。继续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研究编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性质鉴别、替代等值分析法等方面的鉴定评估技术规范。联合司法部进一步强化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国家库建设,指导推进地方库建设。推进相关立法工作,确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本规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此举旨在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吉林、山东、江苏、湖南、重庆、贵州、云南7个省(市)开展改革试点。

《方案》提出,通过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方案》要求,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中国工程院院士、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等人此前专门就加快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问题进行过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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