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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史上最严苛土地管理措施出炉!涵盖八个方面(2)

2018-01-05 09:23:16    海南日报  参与评论()人

四是完善用地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将土地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相关指标作为建设用地供应准入标准。依法供应土地竣工投产后,对税收达不到标准的,可以按年补收约定税收与实际上缴税收的差额;对投资强度、亩均产值达不到约定标准50%或者亩均税收达不到约定标准30%或者超期未竣工的,可以按约定按照剩余年期返还土地出让价款及利息的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地上建筑物或附着物可按约定处理。

五是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土地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实行“弹性年期”+“对赌协议”供应方式,首次供应年限到期后,对不符合相关协议约定的,按协议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建立和完善先租后让等供地方式,积极探索“点状供地”模式。对租赁商品住宅、互联网、健康和生物医药、会展等重点产业,地下空间使用权实施差别化的地价管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六是规范土地市场管理,优化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制度。未达到净地出让的土地不得进入土地交易市场交易,对违反规定供应未达净地条件的用地、造成土地闲置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土地统一交易制度。国土、国资、税务以及人民法院等依法以招拍挂等公开方式供应和处置土地的,应当进入全省统一的省级土地交易市场交易。未进入省级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七是强化供后监管,促进土地利用提质增效。对2018年1月1日后新增闲置土地面积超过近5年年均供地量的市县,暂停该市县除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外的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让、土地供应审批手续。严格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变更。禁止其他用途的土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禁止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提高容积率。

八是落实共同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土地宏观调控及节约集约利用的责任主体。实行土地使用税差别化管理制度。完善奖惩考核机制,将市县土地利用效益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市县领导班子考核及市县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年度商品住宅供应计划指标等用地指标下达的重要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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