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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四个着力”,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18-01-03 09:11:3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营商环境是吸引投资和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上海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上海优化营商环境不可缺少的一环。

日前,上海高院按照上海市委、市府通报的《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及《专项行动计划》,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同时,为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上海高院同步制定了《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和任务时间节点。

1月2日上午,上海高院组织召开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动员部署大会并下发《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分解表》。部署大会结束后,上海高院随即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及上海高院民二庭庭长潘云波分别对《实施方案》的目标和内容做了详细介绍。

“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关键是要围绕一个目标,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盛勇强在发布会上表示。“围绕一个目标”,就是要紧紧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四个着力”则是指要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着力弘扬契约精神,保持上海“合同执行”的强项优势;着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补齐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的短板;着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保障优化上海营商环境建设。

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三部分。其中,在“具体措施”方面,《实施方案》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把握市场准入标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等5个方面提出了19项工作举措,细化分解为33项具体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工作要求”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从思想、制度、机制等方面确保司法服务保障上海营商环境建设有序有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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