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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新疆生态环保取得积极进展,仍存重发展轻保护观念

2018-01-02 14:27:3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今天(1月2日)在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馈督察意见时指出,2013年以来,新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今天向新疆自治区和新疆兵团进行了反馈。

督察意见说,2013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研究严禁“三高”项目进疆的具体措施,关停违法违规建成或在建电解铝产能280万吨;实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一支笔”审批制度,将各地州市所有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审批权上收,由自治区统一审批,推进能源、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修订新疆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坚决推进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恢复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原貌,并严肃追责问责。新疆兵团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打造了第一师阿拉尔、第三师图木舒克等一批秀美的军垦新城;示范推广加厚地膜和残膜回收,努力减少白色污染。

1月2日上午,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馈督察意见。摄影/章轲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家祥。摄影/章轲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摄影/章轲

督察意见说,新疆自治区、新疆兵团坚持“抚育山区、稳定荒漠、优化绿洲”方针,大力实施“防沙治沙、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农业高效节水、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2013年以来,投资500多亿元实施以“煤改气”为核心的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5座,日处理污水能力增加70.7万吨。推进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结束了下游河道连续干涸近30年的历史,台特玛湖恢复400多平方公里的水面和湿地,下游绿色走廊再现生机。加强伊犁河、额尔齐斯河、额敏河保护,三条跨境河流水质持续多年保持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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