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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调控的实践⑤资本账户开放嵌入汇率改革,活用逆周期因子(4)

2018-01-02 10:22:22      参与评论()人

最后,汇率市场化改革需与有序的资本项目开放相互配合。在双支柱调控框架下,资本项目开放与汇率改革不应视为孤立的目标,而应把两者融入整体经济改革中。资本项目开放与汇率制度改革应协调匹配,环环相扣,分步骤、分时机地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

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调统司在《我国加快资本账户开放的条件基本成熟》的报告中提出了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的粗略时间表:“即短期(1~3年)放松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直接投资管制;中期(3~5年)放松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信贷管制,助推人民币国际化;长期(5~10年)依次审慎开放不动产、股票及债券交易,逐步以价格型管理替代数量型管理。”

比照这个时间表,到目前,我国资本项目的开放应完成直接投资项目开放并且向商业信贷开放迈入。根据中国银行《2017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截至2016年底,人民币在7大类共40项资本项目交易中,已实现可兑换、基本可兑换、部分可兑换的项目共计37项,占全部交易项目的92.5%。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直接投资管制已全面放开,商业信贷管制也已基本可兑换。”上述时间表中的短期与中期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资本项目中仅短期、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投资项目受到管制。

在双支柱调控框架下,资本项目的开放应遵循“先长期,后短期;先机构,后个人;先小额,再大额;先传统产品,再衍生产品”的基本思路,有序开放。同时,需要明确的是资本项目的开放不是完全自由的开放,而应是“有管理的开放”,中央银行仍需建立一套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措施来限制跨境资本流动的风险、维持币值稳定和金融环境安全。

因此,在配套汇率改革,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放松境内个人用汇额度限制,转向以市场手段宏观调控境内居民个人用汇;二是提高QFII(合格境外投资者)和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额度,以金融交易税调控跨境投资行为;三是加快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际板、沪港通、深港通的建设,允许非居民在境内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借款三种方式融入人民币。对非居民投资的审慎监管也可采用金融交易税等价格调控手段;四是择机适时推出针对跨境资本流流动逆周期调控措施。当资本流动形势出现变化或顺周期性较强时,应及时推出逆周期调整系数或逆周期调控税收。

(作者何青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国际货币研究所特约研究员,甘静芸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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