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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平等保护产权 就没有市场经济

2018-01-02 10:20:1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成就有目共睹,法宝之一就是保护财产权、保护民营企业,逐步建立产权保护制度。

我国民营企业用近40%的资源,创造了我国60%以上的GDP,缴纳了50%以上的税收,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从而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经济总量已达世界第二,中国经济总量从1978年占世界比例的1.8%到2016年占世界比例的14.84%,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343元人民币增长到2016年的23883元,成功的秘密就是保护私有财产权、保护民营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农村建立家庭承包制开始,到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放开民营经济和90年代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逐步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僵化体制,建设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2004年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再到2007年出台物权法,标志着产权保护制度逐步形成。

笔者认为,现在和今后深化改革的重点,依然是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中国近年来经济增速不断下降,有经济发展的自身规律,也有改革滞后、政策供给不足的因素。受制于传统体制下把所有制分成黑白两类的观念,即使在上世纪中后期开始容许私有经济存在,但仍把所有制分成三六九等,对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产权也往往实行保护不同等的差别待遇,对非公有产权的保护明显弱于对公有特别是国有产权的保护。

比如,《刑法》中规定的关于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侵犯财产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罪名,存在因所有制主体身份不同而同罪异罚或异罪异罚的现象,对侵占国有企业财产行为的惩罚重于对侵占非公有制企业财产行为的惩罚。

我国民间投资的增速一直远高于国有控股企业的投资增速。但2015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逐步下滑。在2016年6月首次出现负增长。这种状况至今没有改变,因此可以说民间投资长期处于低迷状态。民营企业家们表现出一定的安全感的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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