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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聚焦谜之乐视|回国罗生门最后九小时,贾跃亭能否履责

2018-01-02 10:11:06      参与评论()人

今天清晨6时50分,贾跃亭妻子甘薇更新微博称“2017最后一天,使命归来。2018新年伊始,任重道远……早安,北京”,并将坐标定位在北京首都机场,显示其已回国。

自5个月前声称为乐视超级汽车项目融资为由赴美国以来,乐视系创始人贾跃亭曾多次表示“下周回国”。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未见贾跃亭本人回国的有关表态或行迹。

在证监系统责令回国、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法院系统法律问责的多方压力之下,其会否及何时回国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尽义务,成为乐视网发展悬疑环环相扣的集中指向。

监管频频喊话 回国履责成焦点

12月29日,深交所消息称,对乐视网股东贾跃亭、贾跃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深交所指出,经查明,贾跃亭、贾跃芳违反了2014年12月6日做出的借款承诺。对于贾跃亭、贾跃芳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12月25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发出了“关于责令贾跃亭回国履责的通告”,责令贾跃亭于2017年12月31日前回国,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尽义务,配合解决公司问题,稳妥处置公司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早在9月13日,北京证监局就曾下发了《关于对贾跃亭的监管关注函》,明确要求贾跃亭见文立即回国,稳妥处置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京证监局责令贾跃亭回国履责的公告,首先碰到的问题,在于该通告是否能够顺利送达的问题,其实,证监会有一些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送达,最后只得在报刊上登公告。证监局具有行政处罚权利,但对贾跃亭在海外采取强制措施,似乎力有不逮。

截至目前,证券监管机构并未对贾跃亭和乐视网立案调查,对此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合伙人刘思远在专栏文章中表示,可能是监管机构认为贾跃亭和乐视网目前已查明的行为未达到行政处罚立案标准,并且监管机关尚未了解到贾跃亭和乐视网存在达到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行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或违反自愿作出的承诺,这种行为是否达到应予行政处罚的程度,的确存在很大争议。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证监会确实从未就此类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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