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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危险驾驶”,条码支付迎来首个业务规范

2017-12-28 09:29:5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人民银行周三(12月27日)首次发布了条码支付的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梳理和管理规范,对于条码支付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与业务、技术标准做出明确要求。其中包括,规范严格限额管理,提出“支付机构要根据用户的风险防范等级来设置日累计交易限额。”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条码支付的业务规范要求和安全管理措施不会制约支付创新发展。稳定、可持续的投入和运营是支付业务长远发展的保障,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市场份额,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

业内人士指出,此规范堪称条码支付的“交规”,条码支付自此告别“无序驾驶”时代。

明确展业资质

周三,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配套印发《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银办发〔2017〕242号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北京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表示,《规范》是条码支付的“驾驶证”。央行发布《规范》,条码支付从此告别“无证驾驶”与“危险驾驶”。

《规范》对于业务规范方面提出了五方面主要措施:一是强调业务资质要求。明确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基于条码的付款服务时,应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

二是重申清算管理要求。针对部分支付机构与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或支付机构直连进行商户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直连的现象,明确要求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应当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

三是要求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市场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市场主体的商业信誉,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利益、排挤竞争对手,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是规范条码生成和受理。提出交易验证方式、交易限额管理、信息管理和安全防护,静态条码应用管理、综合应用支付标记化技术等措施,保障条码支付业务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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