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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130万击倒的银监局副局长:一个招呼让银行直呼得罪不起

2017-12-28 09:28:38      参与评论()人

曾因家中失窃而案发的安徽银监局原副局长胡沅(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尘埃落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胡沅犯受贿罪一案,于2016年9月30日作出刑事判决。胡沅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宣判后,胡沅不服,提出上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认为,胡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自己或通过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0万余元,美元2000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应依法惩处。原审量刑罚并无不当,辩护人关于原判量刑畸重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澎湃新闻梳理裁判文书发现,检察机关指控胡沅犯受贿罪共有8起受贿事实,其中两起数额较大。一起涉案金额近23万元,另一起则为100万元。

1.银监局采购办公家具时为竞标公司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4万元、美元2000元

2009年,安徽银监局准备采购一批办公家具,胡沅当时分管财务和采购,是采购委员会负责人。安徽国林圣奥办公系统有限公司(下称“国林圣奥公司”)董事长柳某在找过胡沅,让他关照。后通过省招投标中心招标,国林圣奥公司中标。此次采购金额为200多万元。

2010年初,国林圣奥公司董事长柳某为感谢胡沅在采购办公家具过程中提供的帮助,送给胡沅人民币4万元、美元2000元。柳某在证言中表示,送钱是因为胡沅是安徽银监局分管局领导,感谢胡沅在这笔业务中给他公司提供的便利和关照,比如及时回笼货款,另外他也想让胡沅帮公司做做宣传。

2.利用职务便利以低于市场价近23万元购房

2012年6月,安徽银监局组织职工在安徽蓝盛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蓝盛公司”)开发的滨湖假日花园小区团购高层住宅,胡沅为团购活动负责人。在此期间,胡沅看中该小区一套面积为327.94平方米的花园洋房,遂打电话给蓝盛公司董事长仰某要求优惠。胡沅最终以每平方米低于市场价700元(总房价低于市场价229558元)的价格购得该房屋。

关键词:安徽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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