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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二、三级企业混改需要面对的问题

2017-12-28 09:28:37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发改委、国资委迄今已组织开展了两批共19家央企混改试点。从企业层级看,央企二级公司10家,三级公司9家。从资产结构看,企业资产总额达9400多亿元,通过混改将引入各类资本约3000亿元。有国资委官员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呈现出步伐加快、领域拓宽的态势。

在近年出台的众多国企改革措施中,混改是最受到市场关注的改革措施。一种市场观点认为混改是坚持市场化方向的改革措施,从产权上破除部分产业垄断的问题,也为社会资本找到有战略价值的投资方向。

目前国企混改整体上还处在试点启动阶段,笔者观察具有几个特点:

第一,在供求关系上,国企混改的试点范围取决于国资委的统筹安排,通过行政审批同意,实行一企一策。

第二,试点企业多属集团中二三级企业,经济效益情况一般或经营不善。在集团层面上,目前只有中国联通一家进行整体混改。

第三,积极参与的社会资本多是混改企业的供应商、客户或业务相关单位,也不乏其他国企资本入股。一些有影响的社会资本也多是知名网红,企业实力强大,而社会中小资本尚缺进入平台和渠道。

第四,对国企来说,混改的着力点不是简单集聚资金,而是重在扭转经营机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社会资本来说,混改是进入垄断行业或企业的窗口,有利于分享国企的产业特许政策和客户群体,完善其产业供应链。可见,供求双方的需求不同,但共识点是通过资本聚合为纽带,各取所需。

第五,对部分国企员工来说,混改突破了单纯劳动者的概念,员工具有劳动者和企业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在长期国企改革与实践中,特别是在央企这个层面,这种双重身份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劳动者作为一个群体,中长期利益在产权上得到了落实和体现。

国企混改的实质是扭转经营机制,那么能否到位落实?这值得社会关注。笔者认为观察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有这样几个注意点:

一、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建设是否落实。

在国企内部,董事会制度多建立在集团和上市公司层面,二、三级公司定位多是执行层,不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般治理结构是设一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一个职工监事,决策做出多是通过经理办公会。如混改后由于外部出资人的加入,要在企业中获得合法地位,必须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及其相应治理结构,一些社会资本出资人或职工持股会代表可能会出任企业董事或监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内容将是各方利益角力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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