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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的大国经验对比

2017-12-25 09:19:5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编者按: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是贯穿于中国几千年政治经济史的核心命题。自1994 年分税制改革至今,不相匹配的财权事权结构和缺乏有效治理架构导致“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轮回出现,随着地方(隐性)债务的多轮快速上升,地方债市场的巨大风险及其对宏观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已成为全球担忧的中国“灰犀牛”。近日,江苏、贵州两省20个市县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责情况公布后,审计署又公布了《财政部关于坚决遏制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疾呼打消地方债中央买单和政府兜底的“幻觉”,再次凸显问题的严峻。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中央-地方财政关系无疑又到了一个新的转折点和历史关口。箭在弦上,蓄势待发,何去何从?本报今天编发文章,在系统比较了大国经济体对地方财政管理激励约束的国际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一揽子改革方案:在财政管理上探索地方自治、扩大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权利、提高地方政府收入与支出的匹配度、探索地方财政破产和追责制度,建立财税事权相匹配的“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预算、一级税收、一级举债”的财政管理体系,借鉴了发达市场的成功经验、切中时弊,当成为改革方向。

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隐性负债迅速增长,其规模远远超过显性负债。融资平台、城投债等是地方隐性负债的主要方式,在统计上往往被算做企业部门负债,这不利于准确判断我国各部门的杠杆率风险。出现这些问题,与我国分级政府间财政关系不顺、财政和金融责任边界不清有关。从国际经验来看,大国经济体对地方财政管理都有比较完备的激励约束制度框架,地方政府的自我约束、中央政府(联邦政府)法律和行政约束以及金融市场约束共同发挥作用。对于少数地方政府财政管理不善的情形,也有相对合理的风险处置和责任分担机制。对比大国经济体的经验,我国地方财政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还很不完善,需要抓紧改进。

一、地方财政管理的激励约束体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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