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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做市商联手拉抬股价,新三板公司易所试与中泰证券双双被罚(2)

2017-12-22 09:21:3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操纵期间,中泰证券做市户买入易所试股票明显异常。易所试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量为30.21万股,全部做市商日均买入量为17.88万股,中泰证券做市交易日均买入量为14.67万股,与操纵前一个月相比分别增长13.44%、55.84%、260.56%。

易所试提出申辩称,公司主观上不存在为了定增拉抬自身股价的动机,客观上也不存在与中泰证券合谋操纵市场的行为,在涉案期间发布利好信息的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认为,所谓操纵实质上是新三板流动性不足、缺乏大宗交易机制的客观限制下,做市商协助看好挂牌公司的投资者,在二级市场大宗买入股票的行为。该行为目的正当,不具有操纵股价的主观恶意,行为方式不符合约定交易操纵的固有特征,相关交易行为也不存在欺诈手法。

易所试请求,虽然证监会应当比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新三板市场监管执法,但在比照执法的过程中应充分关注新三板与主板在市场基础与制度基础方面的差异性,在认定是否存在股票价量异常时不能直接套用对主板市场操纵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方式。

中泰证券提出申辩称,中泰证券参与的涉案交易行为是履行做市商市场交易组织者的正常职责,交易性质上更接近于回购交易,不应比照《证券法》操纵市场的相关规定。此外,中泰证券不存在借助易所试披露利好消息推荐股票的情形,并且涉案行为并未产生危害后果,未损害投资者利益。

中泰证券认为,新三板属于发展初期,制度不完善,监管部门实际上未严格比照主板进行监管,应保持执法和监管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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