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中消协就酷骑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向公安机关举报,申请立案侦查(2)

2017-12-22 09:14:47      参与评论()人

在中消协看来,押金是消费者租用特定标的物的质押担保,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目的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押金的所有权属于消费者,企业任何情况下不得挪用。酷骑公司将权属他人的押金挪用,造成巨额资金去向不明,且不联系、不说明、不回应,涉嫌构成非法侵占、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行为。

中消协称,为避免消费者遭受进一步损失,该协会已于近日依法履职,向有关公安机关举报,申请立案侦查。中消协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继续依法履职,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官网资料显示,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其法定职能包括: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等。

近半个月以来,中消协已经针对共享单车押金难退问题三度发声。

其中,12月5日上午,中消协曾召开共享单车企业公开约谈会,就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押金和预付金存管、车辆投放与运维等问题约谈相关企业。据了解,中消协通过多种途径联系目前市场上规模相对较大的共享单车企业,摩拜、ofo、永安行、优拜、哈罗单车、拜客出行、小蓝等7家共享单车企业派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当天的约谈会。

关键词:快讯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