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公告日,陆永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352,400股,单少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2,5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上述董事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上述董事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推进。公司董事会将于本周召开会议,尽快完成选举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工作。
二、监事的辞职情况
施妙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职务。
张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王国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施妙芳女士、张庭先生、王国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上述监事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上述监事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将于本周召开监事会会议,尽快完成选举监事会成员的相关工作。
三、董事会秘书的辞职情况
张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补选工作,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由董事李冬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四、特别说明
辞职后,陆永先生、顾彤莉女士、李冬明先生、陈建辉先生、施妙芳女士、张庭先生、王国红女士、张明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褚衍玲女士、刘元玲女士、赵阿平先生、单少芳女士将不在公司任职,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推进。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正积极进行整改。在公司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进行全员学习和深刻检讨,公司全体管理层及员工提高了对组织及岗位的认知,公司计划对管理系统重整,通过转变管理模式提升整体风险控制能力,完善对关键岗位职业操守的约束,成为一个符合监管目标,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治理结构规范的公司。公司对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深表感谢,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再次诚恳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