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独家| 原定今年收官,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有望延期

2017-12-20 09:04:5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自2015年年底正式启动,原计划到今年年底收官的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望获得延期,但具体延期至何时目前尚不能确定。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通过决定,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延期一年,至2018年底结束。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农村“两权”抵押试点工作延期是必要的,目前试点工作开展的时间还较短,有些问题可能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需要进一步通过试点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所谓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主要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任务,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

新华社曾引述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末,全国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141亿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128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12月22日至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其中一项议程将是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州区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原定今年收官

央行有关负责人详解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时曾表示,目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现实选择,传统农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盘活“两权”存量资产存在现实需求。

近年来,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推动下,金融机构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部分地区制定了制度办法,积累了经验。但是,各地“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标准不一、做法不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及制度保障,需要通过改革试点逐步完善。

2015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做好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