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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建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 共享是核心

2017-12-15 17:53:0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截至2016年底,全国纳入农业部门名录的家庭农场44.5万户,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79.4万家,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万个,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15万个,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引领作用。

12月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吹风会上,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地“三权”分置等文件,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安排。今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等支持政策措施。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

12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专题审议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有关工作,明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和扶持的政策举措。

叶贞琴称,与成熟的工商业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面临比较大的制约和困难,仍然处于成长的阶段,无论自身的能力还是素质,很多方面都还需要加强。

比如,对新型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不足。相对于普通农户来看,新型经营主体规模比较大,所以面临更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现在我们的保险保障水平还远远不能适应。

二是农业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滞后。新型主体需要集中连片的农田,对晾晒烘干的设施,对加工存储的设施需求都比较大,要求更迫切。现在仅仅靠新型经营主体的自身投入也面临不少难度,需要政府的支持。

三是融资方面供需对接还不顺畅。尽管这些年来银行、金融系统对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在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产品创新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等原因,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因为越是规模经营,越是新的大主体,对金融、对贷款的需求越需要,资金需求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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