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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连出四个大招 确保2亿多农民工领到工资过年

2017-12-15 17:45:1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中新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 李金磊)拖欠农民工工资列入“黑名单”、对省级政府实施年度考核、曝光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开展春节前治欠保支攻坚战……为了让2亿多农民工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乡过年,国家最近连出4个大招,既有治标之举,又有治本之措,多管齐下,重拳整治欠薪问题。

招数一:开展春节前治欠保支攻坚战

临近年底,一场治理欠薪、保障支付的攻坚战悄然打响。

11月,人社部会同发改委等12部门下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国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进入12月,人社部等12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工作;12月13日,人社部会同国家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2018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指出,随着元旦、春节两节临近,工程建设领域又将迎来工程款、工资款的结算高峰,欠薪问题可能多发频发,治欠保支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努力实现春节前欠薪案件、涉及人数和金额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因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让农民工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乡过年。

招数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列入“黑名单”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必须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人社部近期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全国统一的列入黑名单的标准和情形,包括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会面临哪些惩戒?按照办法,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人社部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表示,“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建立运行,有利于通过多部门联合惩戒和社会信用体系评价,使得用人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震慑和警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让其形成“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自觉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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