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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倡导2+26城市钢铁产能以电炉钢形式转至其他地区

2017-12-15 09:16:17      参与评论()人

“广大民营钢铁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去产能号召,既是此次去产能工作的参与者、奉献者,也是受益者。”骆铁军表示,“总结去产能的成功之处,第一是坚持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去产能,产量由市场调节;第二是中国钢铁的去产能是主动的自我调整,更是为全世界做出了贡献;第三是全面取缔‘地条钢’,清除了钢铁行业的毒瘤。”

骆铁军指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国有和民营企业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格局。民营钢铁企业已占我国钢铁行业的半壁江山以上,尤其是近年来,民营钢铁企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逐步由粗放发展、产能扩张向规范化经营转变,环保投入力度加大,环保水平普遍提升;主动积极实施兼并重组,出现了一些兼并重组的好案例;加快走出去步伐,一些产能合作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落地。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阶段,民营钢铁企业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全面取缔“地条钢”成效初显

骆铁军表示,全面取缔“地条钢”取得的成效可以总结为以下5个方面。

一是市场秩序明显改善。较长时间以来,“地条钢”一直低质低价侵占钢材市场,挤压正规钢铁企业的发展空间。彻底取缔“地条钢”产能,扭转了钢铁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市场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

二是行业效益明显好转。2016年以来,我国钢铁行业积极去产能,2017年又彻底取缔了“地条钢”。得益于此,我国钢材市场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钢材价格逐步回归合理区间,从根本上扭转了2015年全行业亏损的局面。

三是钢材质量明显提升。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的过程是“物理熔化”的过程,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地条钢”一旦流入建筑钢材市场,用于住宅建设甚至是高层住宅或重点工程建设,将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彻底取缔“地条钢”产能,大大降低了缘于建筑用钢材质量低劣的“豆腐渣”工程出现的概率,提高了建筑安全保障水平。

四是废钢资源利用回归正常。由于“地条钢”企业占据了大量废钢资源,正规电炉生产企业只能高价购买废钢,且要正常纳税,造成企业只要用电炉生产就亏损的局面,进而导致普钢企业的电炉不是关停就是“电炉转炉化”,严重制约了电炉的发展。随着“地条钢”的出清,废钢资源逐渐流向正规企业,提高了废钢的利用率,以前关停的正规电炉企业逐渐开始恢复生产。同时,废钢资源的释放使得铁矿石需求的增长有所放缓,进口铁矿石价格相对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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