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新三板公布主办券商11月成绩单,券商执业能力显著提高

2017-12-13 09:29:4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12月11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新三板主办券商11月的成绩单,共有一百家主办券商参评,满分券商家数多达13家,负面行为记录总数延续了7月以来的下降趋势,在11月降至102条。

根据股转公布的成绩单,10月共有100家主办券商参与评价,其中42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90点以上,占比超过40%,此外,申万宏源证券、东莞证券、上海证券、中金公司等13家主办券商获得满分100分。世纪证券、中天证券、华宝证券等券商排名靠后。

另外10月共有46家券商获得额外加分,其中申万宏源、招商证券两家券商因为在推荐挂牌、发行、做市交易、并购重组等服务上的突出表现拿下全部加分项。按照规则,开展业务规模或者质量排名靠前,以及积极落实政策的情形,都可以得到加分。

根据《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全国股转公司通过“执业质量负面行为”、“对市场发展的贡献”、“其他对评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和“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情况”四类评价指标以点值的形式进行量化,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量化计算出的综合点值进行加点、扣点,计算出各主办券商的评价点值。

在负面行为记录方面,10月新三板券商的负面行为总记录为102条,涉及57家主办券商,较上月份有所下降。值得注意的是,11月券商的负面行为记录数都在5条以下。

其中,推荐挂牌业务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是中信建投证券,综合管理类负面行为比较显著的是大同证券,而在挂牌后督导负面行为最为突出的券商是宏信证券,交易管理类负面行为最多的是五矿证券。

具体来看,挂牌后督导类负面行为最多,占比超过一半,合计58条,其中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线上或线下更正,且未尽事前审查职责的负面行为突出,集中表现为公告披露不及时,公告标题与内容不符,公告内容存在错误,公告上传错误等问题。

11月,推荐挂牌业务负面行为仍然集中在低级错误上,主要表现为为申请挂牌材料中部分文件缺失或无法正常打开,遭到全国股转公司驳回。

值得注意的是,11月在综合管理类,做市商未按时向中国结算提交股票划转申请负面行为新增较多,主要为做市商在办理协议转做市、后续加入做市业务过程中未按时向中国结算提交股票划转申请。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部总监李永春日前表示, 主办券商是新三板的一个特色,主办券商为核心是新三板市场化运行的最重要的特点,证券公司作为全国股转系统的重要市场参与人,在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都起着关键作用,其是否规范执业、勤勉尽责是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新三板成立之初,市场制度和证券公司从业人员都比较新,在过去5年里,主办券商的合规意识已经显著提高。

据悉,主办券商月度执业质量评分是去年4月以来,股转系统在自律监管以外,实施的一种更加温和、覆盖更大的监管手段,目的是督促券商提高合规意识,激励券商积极服务企业。制度运行以来,主办券商的执业质量显著提升,评价点值在80点以上的主办券商数量有所提高,同时,评价点值在70点以下的主办券商数量大幅下降。

编辑:黄向东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