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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高管质押股票融资1.8亿,被券商要求提前回购并还债(2)

2017-12-05 09:21:16      参与评论()人

方正证券称,2017年11月,根据杨丽杰与公司签署协议约定的条件以及质押标的证券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公司要求杨丽杰提前购回,但杨丽杰等人均未履行。

方正证券表示,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尽快偿还公司的融资本金8,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和质权的全部费用等全部债务。

近期,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的执行申请,目前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诉金额:人民币31,680.15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诉讼尚未审结或在执行过程中,公司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近期累计涉及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1,680.15万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重大诉讼案件的金额为人民币19,218.55万元,其他诉讼案件的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2,461.60万元。其中重大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刘弘、单留欢股票质押执行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刘弘、单留欢

2.案件金额:人民币108,486,485元

3.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刘弘与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协议,刘弘以其持有的650万股乐视网股票(证券代码:300104,以下简称“标的证券”)质押给公司,融入初始交易本金1亿元,该债务系刘弘与配偶单留欢的夫妻共同债务。2017年7月初,刘弘与公司签订了补充质押协议,以其持有的200万股标的证券补充质押给公司,为全部债务提供补充质押担保,至此,刘弘向公司质押标的证券数量合计为850万股(根据乐视网2016年年报,乐视网股票10转10,2017年8月24日为股权登记日,质押股票数量850万股对应变为1,700万股)。前述相关协议均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017年7月下旬,因刘弘质押给公司的全部标的证券均已被法院司法冻结,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出现上述情形,公司有权要求刘弘提前购回,但刘弘、单留欢夫妇未按约定向公司履行债务。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尽快偿还公司的融资本金1亿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和质权的全部费用等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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