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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六城出新政对人才放开住房限购,武汉可低于市场价买房(2)

2017-11-30 09:13:46      参与评论()人

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苏州昆山:本科即可就业落户、买房

10月18日,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布两种不限购住房人才。

1、在昆山市企业工作,申请购房时在岗在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2、在昆山市企业工作,申请购房时在岗在职,具有大专学历,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当年度市人社局发布的《昆山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016年10月3日,江苏省苏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 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 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济南:本科学历缴纳社保满半年可享本地购房待遇

今年5月8日,山东省济南市下发关于落实济政办发﹝2017﹞13号文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购房者,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用工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以上,可享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对引进海内外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证明,享有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此前,济南市的限购标准来自于2016年12月26日济南市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六条意见。自此,济南开启限购,本地人只限购2套房,外地人限购1套,还得有2年社保证明或缴税证明。

武汉:放宽落户,低于市场价购房

10月11日,湖北省武汉市发布《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住房方面,武汉提出,争取“让更多留汉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近期启动建设“长江青年城”,打造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的典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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