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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搭售”陆续下线 业内呼吁细化“服务费”禁令范畴(2)

2017-11-24 18:55:09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不过,去年2月民航局下发的一份《关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可能会令上述收取服务费的模式面临打擦边球的尴尬。《通知》指出,严禁销售代理企业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不得通过恶意窜改航空运输企业按规定公布的客票价格及适用条件、捆绑销售等违规手段,侵害消费者和航空运输企业权益。

对此,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建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允许旅游企业向供应商收取代理佣金、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并接受市场的调节,关键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事实上在其他行业,类似服务费或者会员收费的模式已经不少见。比如爱奇艺等视频网站,就有收费会员的设置;今年开始,消费者使用在线购票会收取服务费;微信、支付宝也先后宣布收取提现服务费。

“服务费的概念很大,收取会员费算不算?收取技术使用费算不算?禁止收服务费的范畴应该进一步细化明确,”上述业内人士指出。

对于机票代理人收取服务费的形式,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曾提出这样的建议:对有些代理企业大客户或合作单位在收取基本服务费的同时,如需延伸服务,如送票、接送机、办理手续、引导、行李托运门对门服务等,根据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承诺,收多少,采取什么方式收,完全属于企业行为,不应予以干涉,由代理企业与被服务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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