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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空间大 前九月中欧陆海班列货运量增速超150%(2)

2017-11-20 09:19:2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许立荣说,今年1~9月份,中欧陆海班列的货运量增长已经超过了150%;客户数量从开始的3家发展到现在的470家大客户;班列从每周不到3班,发展到现在的每周14~17个班列。

目前,中远海运还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加强物流、仓储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包括在持有90%权益的阿联酋阿布扎比码头开工建设27万平方米集装箱拆装箱场站,项目总投资6400万美元;以4.88亿新元全面要约收购新加坡COGENT物流公司;在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区投资筹建13万平方米保税物流园区等。

法律障碍需要提前关注

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国际产能合作、互联互通方面日益密切,但许立荣表示,“一带一路”沿线的市场给走出去的企业带来无限的商机,与此同时,中国企业走出去必须法律保驾护航。

“从我们自身走过的实践来看,我们碰到很多的法律障碍,现在还有很多诉讼,包括股权、劳工、政府费用、反垄断、外资审核的调查,应对这些风险挑战需要政府、司法、企业和法律服务机构各方面来共同的研究,寻求出好的对策。”许立荣说。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需要面对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政策,法律制度环境更为严格复杂。同时,企业还要面对多变的市场监管,面对反垄断、直接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劳工、环境等多重法律风险。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也表示,中国企业走出去往往偏重与当地政府打交道,而当地政府的更迭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和法律风险,另外很多企业会忽视环保等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而且也存在着不尊重东道主法律和文化传统等不规范的情况,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要防范好内部恶性竞争的情况。

许立荣表示,这需要做好顶层规划,做好境外法律风险的宏观管控,也要加快区域规则一体化,使合作和交往走向一个法制化的轨道,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的利益。同时通过国家之间开展一些司法合作来推动各国的司法协作,特别是提高争议解决话语权和主动权。作为企业则要完善境外法律风险管控的机制,形成海外经营与企业本身相适应的治理,更加注重树立法律规则意识,注重境外法律意识风险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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