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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环保督察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2017-11-17 09:23:41      参与评论()人

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增长,环境问题越来越被重视,近两年国家层面全面开展环保督察,主要目的就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1月16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安排,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八省区通过各自政府网站,同步公开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相关问责情况。此次八省区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处级干部504人,问责过程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强化了领导责任。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严格责任追究是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督察组方面亦透露,第二、第三和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的相关问责情况,各地也将陆续对外公布。

由于此前经济发展倾向于对“量”的追求,数十年来积累了生态环境问题。有鉴于此,中央环保督察组2015年年底正式亮相,从环保部门牵头到中央主导,从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被看作是我国环境监管模式的重大变革。而且,这两年陆续在全国各地展开督察,至今已完成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重点针对此前久治不愈的污染问题,整治后各地生态恢复进展明显。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从数据中可见一斑:我国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从2012年的21.38%上升至2016年的22.3%;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平均浓度与2013年相比都下降了30%以上;“水十条”实施以来,地表水Ⅰ~Ⅲ类断面比例从6%提升至67.8%,劣Ⅴ类断面比例从9.7%下降至8.6%。

环保监察本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常态,但开启中央环保督察后,令许多省份倍感压力。传统的环保监察,即使是跨区域监察,对象也只是企业,虽然能够查到污染问题,但把大量的精力花在点源监管,解决的是局部问题,而且经常是“监察一走污染又来”。具体来说,一个问题即便被举报多次,虽然是不同层级处理,但最终都会转回地方,而地方利益、领导的武断决策、人情关系都会直接影响到问题的解决,所以一个问题过了几年,还是问题。

基于上述原因,中央层面主要的环保督察重要性得以体现,欲解决部分久治不愈的环境问题,既要打攻坚战,又要打持久战,因为问题的积累不是一天两天,要把它解决也绝非一夜之间。具体整治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对一些违法违规、污染环境的企业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另一方面,也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一厂一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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