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发改委通报港口反垄断调查结果:物流成本每年或降35亿元(2)

2017-11-16 09:04:4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一是全面开放拖轮、理货和船代市场。在拖轮方面,港口要充分尊重船公司以及船舶代理选择拖轮公司的自主权,不得进行干预。在理货方面,废止了关于划分理货市场的备忘录或者约定,不限制任何理货公司在港口开展业务,由船公司自主选择理货公司。在船代方面,港口将畅通渠道,允许并鼓励船公司通过其下属公司之外的渠道,报送船舶信息。

二是合理调降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费。上海港、天津港、宁波舟山港和青岛港将从2018年起,下调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费用,下调的幅度在10%到20%左右,每年可降低进出口物流成本约35亿元。上海港将从现有每箱595.5元调降至每箱480元,下降的幅度是19.4%。天津港将从现有的每箱530.3元降至每箱470.3元,下调幅度11.3%。宁波舟山港将从现有的每箱620.53元降至每箱490元,下调幅度为21%。青岛港将从现有的每箱575元,降至每箱480元,下调幅度46.5%。

三是立即废止和清除有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这些港口将停止将拆箱理货作为船舶公司提箱前置条件的做法,由货主自行决定是否拆箱理货,并终止要求船公司承诺不开展竞争业务以及优先选用本港下属企业服务的合同条款。同时,终止要求船公司将本港作为中转港,对本港的运价不得高于其它港口的合同条款,促进港口之间的公平竞争。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还将督促有关港口落实整改措施,恢复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秩序,使港口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也将继续加强执法监督,对部分港口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全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全面改善。

关键词:发改委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