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关联方借款的目的、用途、审批程序、资金流向等相关情况,说明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7年11月14日
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4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5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表决。
(三)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经营业绩逐年下降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是否会对未来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不良贷款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接近行业监管指标。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不良贷款率逐年上升且高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2)贷款拨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采取何种措施保证拨备覆盖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3)应对不良贷款风险的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四川银监局、财政部驻四川专员办等监管部门对发行人检查认定发行人存在贷款分类不够准确、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等情况。并且发行人存在资产重组贷款和借新还旧贷款未分类为不良贷款、大额补提减值准备、不良资产处置损益较大等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2)针对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举措;(3)未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展期贷款列为不良贷款的具体原因与商业合理性;(4)报告期内贷款分类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是否存在通过调节贷款五级风险分类调减不良贷款规模、降低不良贷款率的情形;(5)重大诉讼事项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6)报告期内各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恰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