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11月7日晚间公告,春秋电子、国金黄金、锦和商业、尼毕鲁、神农股份、山东玻纤等6家企业11月7日首发上会,仅春秋电子一家首发获核准。至此,第十七届发审委履职以来,共计36家公司上会审核,通过率仅为56%。
证监会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曾与新进投资人签署具有对赌条款的协议,但该协议已终止,发行人对赌协议/条款均已清理完毕。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薛革文,薛革文前妻薛赛琴为发行人第三大股东。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对赌协议的清理情况,是否存在潜在法律纠纷;不将薛赛琴列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受托支付情形,与关联方之间还存在短期过桥资金、实际控制人自用等资金拆借行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相关情形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是否已全部履行完毕,是否存在争议;拆借资金整改情况和措施是否到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存在较多的外协生产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主要外协厂商相关业务是否依赖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输送;结合主要外协厂商税收合法性、环保合法性等因素,进一步分析主要外协厂商对发行人采购业务稳定性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4、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为91%-94%左右,客户集中度较高。同时,主要供应商采购占比为18%-21%左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是否与向其采购具有绑定等约束关系;结合主要客户的采购策略、与发行人签订合约以及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说明此类交易可持续性,是否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依赖,是否影响其经营的独立性、是否会影响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5、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率水平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相关费用率低的原因、合理性及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