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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探索国企项目跟投机制,创新员工分享利润模式

2017-10-26 09:23:2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国有创投企业一直在探索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项目跟投机制是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的有效途径之一。

日前,深圳市属国资全系统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已制定,要求2018年全面推进系统混改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商业类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力争至2020年,每家主业清晰的产业集团原则上控股1家上市公司,打造上市公司的“深圳国资系”。

为激发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方案提到,推动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项目跟投机制,建立健全创投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并专门出台做好创投企业员工跟投的相关制度,促进规范实施;探索创新实施利润分享、技术入股、内部创业等激励方式,切实解决机制设计不科学造成的企业短期行为。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项目跟投机制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思路,有利于激活和调动国有创投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与凝聚力,也有利于稳定企业核心人才队伍。

员工跟投

去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完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督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股权转让方式,形成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国有创业投资生态环境。

随后,河北、安徽、贵州等多省市均出台促进创投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对项目跟投等激励约束机制做出部署。比如,黑龙江提出,探索国有创业投资机构高管人员、中层干部、管理团队在对创业投资项目初始投资时,以跟投方式进行员工投资入股尝试。

河北也提出,鼓励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国有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内部实施有效的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将投资效益与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相结合。

事实上,员工跟投机制已有实践。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下称“深创投”)董事长倪泽望此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有效防范风险、达到监管目的,确保投资质量与资产安全,深创投建立了强制跟投与主动跟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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