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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健全实名办税制度 编制“最多跑一次”清单

2017-09-21 17:16:31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参与评论()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集成推动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提质升级。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集成导向、目标导向,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切实创新监管方式、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改进税收执法、统筹升级信息系统5方面提出了30项改革措施,持续优化税收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深化简政放权:打造权力瘦身“紧身衣”

简政放权作为“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当头炮”,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举措。

此次《意见》将深化简政放权放在首要位置,坚持放要彻底且有序,进一步取消税务行政审理和前置性审核事项,精简纳税人资料报送,打造权力瘦身“紧身衣”,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据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了减少和优化税务行政审批,简化纳税人设立、迁移、注销手续,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精简涉税资料报送等改革任务,进一步精简纳税人资料报送和办税流程。

以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为例,《意见》要求,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同时,针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问题,《意见》也给予明确,将结合纳税人信用积分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用票数量,完善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推动取消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便利纳税人生产经营。

此外,《意见》要求,通过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打造上下贯通、有机衔接、运转顺畅、透明高效的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运行体系,确保做到“应放尽放,放了接上”。

创新监管方式:安装税收征管“新引擎”

税务部门坚持管要规范且有效,树立诚信推定、风险监控、信用管理等现代税收管理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关键词:税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