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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媒体刊文:遏制虚拟货币风险,加快推出主权数字货币

2017-09-19 09:30:52    黄震/金融时报  参与评论()人

此间,网络和媒体盛传,监管可能会采取措施全面停止比特币交易,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提示了比特币的风险。9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称,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呼吁各会员单位不参与任何与所谓“虚拟货币”相关的集中交易或为此类交易提供服务,主动抵制任何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有消息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北京地区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明确各交易场所应于9月20日18时前制定无风险清理清退方案,并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应确定一个银行账户用于存放客户资金,注销其他银行账户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并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值得注意的是,《要求》提出,各交易场所最晚应于2017年9月15日24时前发布公告,明确停止所有虚拟货币交易的最终时间,并宣布立即停止新用户注册。比特币在中国公开交易的场所将曲终人散。

其实,早在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即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强调比特币不是货币,仅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在货币市场流通,金融机构不得开展相关业务。之后相关部门又多次进一步提示风险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虽然比特币已经跨越国界流转,但比特币交易平台既然在中国境内经营,就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所有比特币交易平台也应遵守。如果下架比特币交易是中国政府出台的政策要求,大家应该义不容辞地遵守和履行中国的法律和政策,停止运营和参与比特币交易。正因为比特币的研发者信奉和主张货币的去国家化,比特币并不为各主权国家特别是货币当局所承认。比特币在中国曾经被认为是一种虚拟商品或数字资产,但并不是一种国家认可的货币,它的价格也并不稳定,忽上忽下。自身价格不稳定的物品无法充当货币,所以比特币只是一种被称之为“币”的数字产品,并非真正的货币。

比特币作为网络空间出现的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由于其背后的理念和主张过于激进,自诞生之日起就面临比较大的风险,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与主权国家的现行法律可能相冲突,甚至可能会被一些国家判定为非法或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被取缔。货币的发行权和铸币税的收取权作为主权国家最重要的经济权力不容挑战,这是比特币诞生以来一直面临的最大风险。其次,比特币的底层构架和交易平台的技术不稳定。虽然有人声称比特币的区块链具有健壮性,但比特币现金的分叉还是让很多人很震惊。一些比特币交易平台出现了种种问题,如“丝绸之路”交易网站曾出现比特币失窃事件等。再次,比特币成为所谓支付工具,可能涉嫌被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些风险与比特币的加密性、匿名性有关。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风险提示就明确指出,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投资者应保持警惕,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立即报案。第四,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目前,比特币在交易过程中,与ICO等非法融资活动关联在一起,这些非法融资活动在我国已经被取缔或被叫停,比特币交易平台停止业务,比特币的风险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因此,做好比特币风险整治工作是当前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的一个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