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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媒体刊文:私人数字货币已对金融稳定构成了现实威胁(2)

2017-09-18 09:25:28    王璐/金融时报  参与评论()人

那么,当这种“不稳定”对于金融稳定的现实冲击不再那么强烈,甚至退却后,是否监管当局会重新开放交易,恢复之前的那种“平衡”或使私人数字货币或准数字货币发展的灰色空间得以恢复乃至放大呢?

事实上,不会有这种“恰恰舞”可跳。前面说过,货币数字化有两个发动机,私人部门和政府公共部门。私人数字货币的舞步缓下来了,甚至停歇了,法定数字货币的舞曲却刚刚奏响。货币数字化总的节奏和步伐不再受私人数字货币或准数字货币所左右,而是由法定数字货币来推动与支配,这个大趋势愈发清晰与明朗。因此,灰色地带势必日趋狭窄,法定数字货币是货币数字化的“主旋律”。换言之,私人数字货币或准数字货币跳独舞的时代结束了,货币数字化的创新活动将围绕着法定数字货币而发生、发展,除此别无他法

记者:私人数字货币或准数字货币的短板在哪里?

周子衡:概括来说,主要有两点。第一是私人数字货币缺乏对公场景,那么,它对于货币数字化的推进终归是有限的。具体来说,私人数字货币是否能够用来缴税?是否能够作为财政支出?是否能够成为公司资产,而列入财务报表?这些根本无从做到。没有对公场景,那么,私人数字货币就是一条腿走路,从根本上说,它就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通货”。有人说,如果有关当局认可它,不就具备对公场景了吗?从技术上说这没有障碍,货币史上也有将私人货币上升为法定货币的情况。这就取决于第二个问题——私人数字货币或准数字货币的交易需求存在结构性的“失衡”,投资或投机需求大大超出了一般的交易需求。绝大多数私人数字货币或准数字货币根本没有一般交易的支持,完全依靠投资或投机需求来支撑。也就是说,私人数字货币对私的一条腿也并不强壮。这就决定了,私人数字货币或准数字货币不仅没有“强大”到货币当局必须给予宽容乃至接纳其为法定通货,还因其在经济社会中搅动了投机风潮,冲击了金融稳定,而必须予以限制甚至禁止

记者:法定数字货币是不是“真正的”数字货币?

周子衡:有人称,数字货币的核心是“去中心化的”,法定数字货币不是去中心化的,所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货币。因此,限制或者禁止私人数字货币及其交易,是对货币数字化的一大压制或逆流。这个认识在逻辑上是错乱的。数字货币的法定,是一个法律安排;数字货币的去中心化,是一个技术设定,两者并不相互排斥。因此,概言法定数字货币是非去中心化的,混淆了技术与法律的平行关系,将其歪曲为相互排斥的关系结构,是必须摒弃的错误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