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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企业IPO首发过会 浙江晨丰实控人关联关系受问

2017-09-14 09:23:2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9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42次及第143次发审委会议召开。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首发过会。

除了贵州燃气1家能源类企业,剩余4家都位于江浙地区,从事生产制造业,其中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中外合资企业。泰瑞机器主营注塑产品,并为下游应用领域提供注塑成型解决方案。南京佳力图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机房专用精密空调系统公司。晨丰科技以生产专业生产照明配件为主,是一家中型现代化企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专业铝材销售以及彩色涂层铝卷制造。

其中,证监会针对晨丰科技实际控制人家族同行企业关联复杂的提问值得关注。

发审委会议中,委员会对晨丰科技与海宁杰瑞、海宁飞宇两家公司的关系提出五点质疑。

质疑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魏新娟之胞妹魏云华、胞妹夫钱红杰全资控股的海宁杰瑞灯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杰瑞)、魏新娟之舅舅宋月明持股48%且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海宁飞宇灯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飞宇),主要经营灯头类产品,与发行人存在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形。

质疑二:海宁杰瑞、海宁飞宇是否存在人员、技术、资产、客户和销售渠道来源于发行人的情形。

质疑三:报告期内,海宁杰瑞、海宁飞宇与发行人在技术上是否相互独立,是否存在共用采购及销售渠道,是否存在资产、人员、技术共用、产供销环节分不开的情形。

质疑四:报告期内海宁杰瑞与发行人主要客户部分重叠,海宁飞宇与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部分重叠,发行人与海宁杰瑞、海宁飞宇是否存在通过重叠客户及供应商输送利益的情形。

质疑五:不将海宁杰瑞、海宁飞宇并入发行人主体的原因,在市场、客户、供应商上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公开资料显示,海宁杰瑞灯头有限公司、海宁恩希电器配件有限公司、海宁市飞宇灯头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华洋电子有限公司、海宁市盐官镇铃铃纺织厂以及海宁市宏晟电器配件厂这6家关联公司的管理层皆与浙江晨丰董事或管理层存在亲属关系。